阎其华

阎其华,19821月生,满族,辽宁沈阳人,法学博士,于 2011年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福特海斯州立大学进修。现任沈阳师范大学副教授,入选“辽宁省青年法学博士智库”,现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成员,辽宁省环境法学研究会、治安法学研究会理事理事、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近年来主要从事经济法、土地资源法的研究,其中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参与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主持省级课题七项,市级课题二项,参与省级课题十项。发表文章十余篇,其中六篇均发表在CSSCI核心期刊上。另外撰写专著二部,参与编写专著一部,分别于201712月和2012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202112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2014年参加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深化农村改革学术研讨会”,其所发表的 《耕地保护的法律措施模式研究》荣获优秀成果一等奖。2017年所撰写的论文《我国〈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荣获“辽宁省青年法学博士研讨会”二等奖。2018年所撰写的论文《农村供给侧改革视野下的辽宁农地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荣获中国“土地法之光”发展创新论坛优秀论文评选二等奖。所撰写的《我国农地规模经营的法律规制研究》在2016-2018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中被评为三等奖、《辽宁营商环境的特殊法律程序研究》在2021年辽宁政法理论年会被评为一等奖、论文《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困境与进路》获得2021年第三十三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优秀奖、第十六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三等奖并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