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和平区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协作共建签字暨揭牌仪式

 为了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促进法官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也进一步促进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的有效结合,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沈阳市和平区法院经过多次沟通协商,确定了在人员交流、建立教学实践基地、法官培训基地、开展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等方面开展协作共建。                            
    11月27日下午,双方协作共建签字暨揭牌仪式在和平区人民法院隆重举行。法学院院长单晓华,党总支书记孙书光,副院长王旭伟,副院长兼副书记孟锐及王彬、马乐老师出席了本次仪式。单晓华院长与和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清杰签订了协作共建协议,并为教学实践基地和法官培训基地揭牌。随后,法学院为李清杰、王彦沣和张君三名法官颁发了兼职教授的聘书。和平区人民法院为单晓华院长颁发审判顾问聘书,为王旭伟和马乐颁发了咨询专家的聘书。

双方领导为基地揭牌

双方领导签订协作共建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