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达成合作意向

5月27日,我校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孙书光带队和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的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洽谈合作共建事宜,并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这是法学院2015年积极拓展实践教学平台,扩大社会影响力采取的重要举措。
  第二巡回法庭党组书记、庭长胡云腾,党组成员、廉政监察员曾广东,行政诉讼中心主任孙大山出席了洽谈会。会上,胡云腾庭长代表第二巡回法庭对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双方能够在互派人员交流、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开展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建。曾广东监察员还就接受法学院学生作为法官助理、导诉员等工作的安排和要求,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孙书光书记代表法学院简要介绍了法学院目前发展情况,希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疑难案件(问题)研讨、学生实习实践、社会服务等方面开展务实的合作,并表示学院将立足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为培养更多优秀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业人才,组织最优秀的学生和教师,积极参与到第二巡回法庭的具体工作中,通过实践平台不断提高师生的理论水平和实务技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于2015年1月31日正式在沈阳浑南新区挂牌成立,2月1日开始受理和审理案件,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另一个巡回法庭设在深圳市)的巡回区域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