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党委批准成立律师学院

2010年9月9日,中共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发布沈师大委[2010]52号文件——《关于成立沈阳师范大学律师学院的通知》,决定成立沈阳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律师学院设在法学院,与法学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律师学院主要是为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对律师人才的需求,面向社会开展律师职前、职后教育培训,强化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的法律实务培训。

 

    一、沈阳师范大学律师学院的成立是时代的要求

    作为省属高等院校,我们肩负着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为我省的法治建设服务的重任。

    成立律师学院是我校探索先进办学理念和机制、开创新型的社会力量办学模式的措施,有利于完善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紧密结合,对于构建高校教育资源社会化发展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创办专门的律师学院,对我省律师事业的发展将会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同时也是实施我省法律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有利于法治建设大局。随着我省民主法治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组建律师继续教育机构,全面培养、提升在职律师的专业技能以及打造高端复合型律师,已成为法学教育迫在眉睫的任务。

    立足长远发展,成立律师学院是培养律师精英迎接国际化竞争挑战的需要,也是提升我省律师国际化水平的重要平台。律师学院成立后将广泛开展与海外律师教育机构的合作与学术交流,培养适应国际环境的涉外律师,积极向海外推介中国律师及律师业务,以提升我省律师在国际上的影响。成立律师学院对于提升沈阳师范大学和法学院的国际化水平也将带来深远影响。

 

    二、沈阳师范大学成立律师学院的办学优势

    1.雄厚的师资力量。律师学院的成立以法学院为基础,法学院拥有一支高学历、高素质、实践能力强的师资队伍。有博士21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21人。同时,法学院有百余位来自司法实务部门的领导、专家做兼职教授,能够满足高层次、复合型教学的需要。

    2.良好的办学声誉。我校系辽宁省内较早创办法学专业的高校之一,毕业生遍布省内司法机构、律师事务所、政府部门、公司法务部门或其它事业单位等。在我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中,有相当一部分选择了从事专职律师职业,他们以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出色的执业技能以及踏实勤勉的职业态度赢得了受聘单位的信任,很快成为律师骨干,并在辽宁省律师界崭露头角。

    3.涉外律师的培养。目前我校已经入选欧盟伊拉斯谟世界之窗合作奖学金项目的子项目,能够与多所欧洲著名学府进行本科生、研究生交流以及短期学者交流。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国际其它法律院校、专业的交流合作,把我们的律师职业教育推向国外。

 

    三、律师学院的培养目标及任务

    律师学院以培养高素质律师精英为目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现代化的律师教育培训体系,探索一条适合辽宁省律师业教育发展的新途径,使沈师大律师学院成为立足辽宁省、辐射东三省的律师教育基地。我们要与省司法厅、各市司法局,省市法学会,省律师协会及各市律师学会共建合作,完成律师课程的开发;在校学生的律师职业的教育;律师的职后培训、高端培训学历教育;律师国际化学习培训等等,集教、学、研、训为一体(即职业教育、学历教育、科学研究、职后培训),使沈师大律师学院成为省内一流的法科学生和执业律师的实训基地。

    1.开设律师教育的系统课程体系,编写专业的律师培训的教材,同时让我们的律师学院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共同研习法制理念、案例讨论、经验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纽带。

    2、增设律师法学专业方向,专门培养律师方向的本科生。以律师学院的便利条件,对律师法学学生重点教授法律实务课程,突出法学实验和专业实习环节,目标是通过司法考试,培养学生成为执业律师。

    3.律师学院下设立司法考试培训中心,为法学教育和法律界的衔接搭建平台。以沈师大为基地设立司法考试中心,对有志于从事律师职业的沈阳市、辽宁省、乃至东三省在校法学学生进行司法考试培训,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我们将加强与辽宁省司法厅、沈阳市司法局的密切联系,促使沈阳师范大学成为司法考试中心考点单位。

    4.通过开展国际合作办学,与国外律师学院等联合培养高端国际法律人才。在目前我校已有合作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与海外律师教育机构的合作与学术交流。

 

    四、沈阳师范大学律师学院的教育内容

    律师学院立足在职教育与学历教育相统一,面授与网络教育相结合的形式,根据律师及其他人员的不同层次不同需要举办初级班、中级班、高级班、出国深造班、在校生提高班;全日制、二学位、函授、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教材和授课从律师职业基本素质和基本的技能入手,突出职业性、技能型、操作性、实务性,重在培养律师的职业理念,职业技能、职业操守、职业规范,注重国际先进教学方式和科学设备的引进,突进成绩绩效和案例教学。同时,我们还要把律师学院打造成青年律师成长起飞的平台,资深律师发展创新的基地,律师业务开拓研发的中心。

    律师学院的教育有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学员的素质教育。包括身体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等全方位的素质教育;第二,在校学生的律师实务教育。在本科中设立律师实务专业,加强对学生从事律师职业的基本素质教育和基本技能教育;第三,职业律师专业教育。以提升执业律师的职业水平和技能为目标,开展法律事务训练;第四,律师的学历教育。通过课程班、函授、在职研究生及法律硕士等各种形式对律师进行学历教育;第五,热点知识教育。针对律师执业常见的热点问题(如公司上市重组、房地产行业等)、社会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系统培训;第六,出国深造访学(国际律师职业)教育。具备涉外业务能力基础的律师,可以出国深造访学,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业务能力和素质。

 

    五、沈阳师范大学律师学院组织架构

    沈阳师范大学律师学院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对律师学院的组织架构拟定如下:

    设置名誉院长1人;院长1人;常务副院长1人。

    设置行政办公部门,包括党政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教务办公室;研发部;司法考试培训中心;律师理论与制度研究中心等部门。

    部门责任如下:党政办公室负责律师学院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和宣传工作;教务办公室负责实务教育、在职律师教育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研发部负责律师培训基地课程研发、教材编订、案例教学、网络培训等工作;律师实务教学部设立法律实验室,主要负责律师业务培训、学历教育、涉外律师培训工作;司法考试培训中心负责我校学生及其他高校学生的司法考试培训,为律师业提供良好的后备军;律师理论与制度研究中心负责对热点问题、社会重大问题的理论研究,以及律师实务与理论结合的创新。

 

 

 

法学院    

201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