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存福教授为我院2019级学生讲授法学专业导论课


为帮助2019级新生更好地进行法学专业学习,助力学生找到适合自身的学习方法,法学院邀请沈阳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中国著名法律史学家、辽宁省优秀专家、沈阳市优秀专家、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辽宁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会长霍存福教授于11月1日下午在博文楼210模拟法庭为2019级本科生讲授法学专业导论课。

霍存福教授以《樊山政书》卷十二《批雒南县词讼册》开篇,引出授课主要内容。霍老师强调,学生在大学期间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生要学会读书而不是“读手机”;要学会独立思考而不是空想;要学会对自己的未来负责而不是混沌度日。

霍存福老师从自身经历出发,为同学们传授法学学习方法。他指出,在阅读时要选择一些优质的学术著作、论文;平时要注重课外阅读而不是一味地执拗于教材;上课时要认真听讲,课下背诵时可以使用顺口溜,提高背诵速度、延长记忆时限。

接下来,霍老师对同学们进行论文写作方面的指导。他强调,写作的方法是要发现题眼,要紧紧抓住“三个追问”进行论证,一是“What(是什么)”、二是“how(怎么样)”、三是“why(为什么)”。随后,他以“于礼以为出入”这个题眼为例进行了说明。首先,根据题眼写出序言“唐律以礼为指导”——这是在写“是什么”;其次,写出“于礼以为出入”的具体表现——这是“怎么样”;最后写出“于礼以为出入”的本质——这便是“为什么”。写文章不能盲目的全盘抄袭,而应该用自己的话去写作。写作时可以引用专家的好语言、好观点,这并不是所谓的“抄袭”。“抄”是模仿,模仿是独立创造的基础和必经阶段。因此同学们在写作初级阶段应该把握好借鉴他人文章的尺度,恰如其分最好。

最后,霍存福老师就思考、写作展开了讲述。他强调,我们在写作时应该寻找警句并发现“题眼”,例如:谢安评价陶侃:“用法桓得法外意”,我们从中便收获了警句;同时我们应该对警句进行提炼,找出法律精神,例如:“两共和同立契”——从中我们可以提炼出“契约自由”“和”“同”的内涵;并且我们应该善于归纳现象之间的法律关系,例如:从“王义方初拜御史”中得到主物与从物的关系;我们也应该学会发现故事中的法律,丰盈自己的知识储备,例如:可以在中国法律史方面进行归纳,进行“提取公因式与合并同类项”。

通过本次法学专业导论课的学习,2019级的同学们受益匪浅。霍存福老师朴实而富有哲理的讲授,令同学们更加透彻地理解了应该如何进行法律学习。相信同学们会总结课堂所学,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学习生活中去,努力成为更加优秀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