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航宇
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
教育背景:
2005.06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学专业,获硕士学位;
2009.09——至今,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史学博士学位。
研究领域(方向):
法律文化,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社会兼职:
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
荣誉奖励:
1.2006年,论文《吐鲁番回鹘文租佃契约的考察》在2004——2006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中被评为论文类二等奖;
2.2008年,论文《租佃契约源流考》在2007——2008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奖中被评为三等奖;
3.2009年,获沈阳师范大学青年教师优质课大赛三等奖;
4.2005年,获沈阳师范大学青年教师优质课大赛优秀奖;
5.2009年,论文《后金法治思想研究》在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评奖中被评为二等奖;
6.2008年,论文《构建和谐社会视野中的传统法律文化》在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评奖中被评为二等奖;
7.2007年,论文《浅析理、情、法到情理法的演进》在辽宁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首届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评奖中被评为三等奖。
代表性成果:
一、著作
1.2009年8月,主编《元、明、清前期中国北方少数民族法律汇编与研究》一书,吉林文史出版社,本人完成10万字。
二、论文
1.2007年10月,在中文核心期刊《当代法学》第5期上发表《租佃契约源流考》一文。
2.2009年2月,在韩国期刊《中国史研究》第2期上发表《构建和谐社会视野中的“春秋决狱”》一文。
3.2007年5月,在《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上发表《略论影响清代赋税制度的主要因素》一文。
4.2008年3月,在《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第2期上发表《满洲习惯法中的野蛮与文明》一文。
5.2010年5月,在《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上发表《努尔哈赤时期的司法制度考析》一文。
6.2008年7月,在《理论界》第7期上发表《构建和谐社会视野中的古代租佃契约》一文。
7.2008年8月,在《辽宁行政学院学报》第八期上发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法律人的培养模式探究》一文。
8.2010年2月,在《哈尔滨学院学报》第2期上发表《构建和谐社会视野中的传统法律文化》一文。
9.2009年9月,在《中国法律史2009年会论文集》上发表《努尔哈赤的法律思想探究》一文。
科研项目:
1.2006年12月,主持辽宁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传统法文化在和谐社会中的作用”(L06BFX006),已结题,科研经费:0.5万元。
2.2010年1月,主持辽宁省教育厅自筹项目:“当代廉政机制的反思与建构研究——兼与古中国、古罗马及英美廉政机制比较”,(2010107),在研。
3.2008年5月,主持沈阳师范大学“十七大”专项研究课题一般项目:“高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研究”,已结题,科研经费:0.08万元。
4.2010年,沈阳师范大学第五批教改立项:“多媒体网络环境下中国法制史精品课程建设理论与创新研究”,一般A类,(JG2009-YA029),在研,科研经费:0.1万元。
联系信息:
电子信箱:hangyu_wu@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