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风雨兼程,六十年芬芳桃李,如今的沈阳师范大学已经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在她浓密的绿荫下,法学院正昂首阔步、高歌猛进。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是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我省法治建设的要求而建立的学院。学院秉承“博学厚德 求是笃行”的院训,发扬“勤奋进取、严谨求实、严于律己、善于合作、勇于创新”的作风,全力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法律人才。学院将致力于创造和发展开拓进取的学术环境,让每一位教师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让每一位学生的聪明才智得到更好的拓展。

       从1993年设立法学专业至今,我院已经走过了二十五个年头。作为院长,我会在前任领导的基础上,继往开来、励精图治,让我院的教学科研等各方面工作在整体上得到飞跃性的发展。

       梵玲送清波,徕贤浮绿荷,我们热忱欢迎各界人士的到来。以新理念带来新气象,新气象凝聚新力量,新力量成就新辉煌。“莫看眼前新芽小,凌云会有百尺竹”。让我们同心尽力,共创沈师法学院美好的未来。

  

法学院院长:王旭伟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