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养和锻炼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国家教育部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文件精神,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教务处关于2012年小学期工作的安排意见,法学院制定了《2012年小学期教学实践活动方案》。
法学院贾海洋院长进行活动动员
根据大一、大二、大三不同年级学生法律专业知识储备的差异,分别开展了灵活多样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辩论、模拟法庭比赛等,力求使活动具有高度的理论型和丰富的实践性,以期在实践活动中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特色,并符合我国司法实践的要求。其中在2009级学生中开展模拟法庭大赛,在2010级学生中开展法学专业知识辩论赛,在2011级学生中开展中英文法学知识演讲赛(律师班的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竞答比赛),另外部分2008级学生和研究生也积极参与到这次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中。经过一个多月的广泛动员和积极筹备,2012年6月11日上午,法学院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全面启动。在各项实践教学活动全面启动之前,在法学院会议室,法学院各位领导还针对全体教师进行了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总动员,要求广大教师按照学院整体安排,努力完成好被刺小学期实践教学,并争取获得优异成绩。
法学院孙书光书记讲话
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性活动,以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潜能,进一步促进学生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的结合,同时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具体实践教学活动启动仪式内容见小学期专栏。
法学院单晓华副院长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