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团委喜获“沈阳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荣誉称号

法学院团委喜获“沈阳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荣誉称号

    2011年2月21日,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召开第十四届四次全委会议,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团市委书记邢鹏等出席了会议,会上表彰了2010年度沈阳市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特色工作,我院团委喜获“沈阳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荣誉称号。

    我院共青团工作一直坚持“依靠党建带团建,围绕大局抓团建,服务青年促团建”的工作思路,统一思想,以争创“五四红旗团委”为动力,全面加团支部的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沈阳市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中,我院团委正是凭借创新性的工作理念,扎实丰富的工作成果,在众多申报单位中脱颖而出。我院团委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不断深入学习贯彻团十六届四中全会、我校第二次党、团代会的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创新工作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带领我院广大团员青年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拼搏进取,创先争优,不断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为服务法学院中心工作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