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法学院通过社区普法、校园普法、开办讲座、“互联网+”普法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法学院服务社会职能,倡导科学合理文明消费,提高社会公众积极依法维权意识,积极开展普法活动。
3月11日,法学院学生依托与社区联合建设的法律诊所,走进沈阳市大东区洮昌街道北海社区、如意社区,沈北新区道义街道正良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设立宣传点现场接受法律咨询30余人次。普法活动中,法学院学生为社区居民耐心讲解分析生活中常见消费陷阱现象,阐述维权途径和程序,引导他们如何依法维权,此次活动进一步营造普法维权氛围,提高社区居民法律意识,收到广泛赞誉,取得良好效果。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向全校师生发起“科学文明合理消费,提高依法维权意识”的倡议,在时代广场设立宣传点,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活动,向我校师生发放消费风险提醒,侵权维权途径等宣传单材料300余份,引导我校师生直观、具体、全面了解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和维权方式。
3月15日,法学院在田家炳410开展“3.15”普法读书会活动。法学院马乐老师结合社会中消费维权案例,对消费欺诈,消费公益诉讼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一一解读剖析,并与参与活动的学生进行了互动交流。
3.15活动期间,法学院选取在校学生消费典型案例,精心制作“网购风险大,维权需积极”,“海购纠纷维权难,下单选择需谨慎”,“食品安全牢记心,健康校园伴我行”等消费提醒,“3.15哪些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等法律知识,在沈师通,法学院法律新青年等微信平台进行新媒体普法。同时开展了一系列“互联网+”活动,在法律新青年微信平台开展在线咨询,解答同学们身边的维权诉求。
学院将以此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为契机,立足我校,辐射地方,充分行使法学院普法宣传职能,履行提高全民法律知识,法律意识义务,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丰富普法宣传形式,继续卓有成效的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
正良社区普法
如意社区普法
发放宣传材料
时代广场普法
时代广场宣传
马乐老师做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