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学生处通知要求,根据辽宁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仁者—新生活“少数民族大学生奖(助)学金活动的通知”(辽教基金字[2016]2号)要求,现决定在我校开展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紧:于5月9日(下周一)中午12:00点前报送至田家炳435,刘永灿老师处。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详见通知文件及附件
作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7-12-16浏览次数:35
按照学校学生处通知要求,根据辽宁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仁者—新生活“少数民族大学生奖(助)学金活动的通知”(辽教基金字[2016]2号)要求,现决定在我校开展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紧:于5月9日(下周一)中午12:00点前报送至田家炳435,刘永灿老师处。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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