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2017 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 简称 NECCS) 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唯一的大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竞赛活动,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决定联合举办。根据《2017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A类适用于研究生;B类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的学生;C 类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D类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高职高专学生
二、竞赛时间
(一)初赛:2017年4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二)决赛:2017年5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三、命题范围及竞赛题型
1. 命题范围: 各类考试的初赛和决赛赛题的命题将依据《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文件,并借鉴国内外最新的测试理论和命题技术、方法,既要参考现行各种大学英语主要教材,又不依据任何一种教材;既要贴近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又要有利于检测出参赛大学生的实际英语水平。本竞赛的初、决赛赛题注意信度和效度,内容上体现真实性、实用性、交流性和时代性。
2. 竞赛题型: 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建构反应题型占90分,选择反应题型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
四、奖励办法
1. 奖励等级: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国家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分别依据各参赛高校初赛人数的30‰和50‰评选。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总获奖比例为参加初赛人数的86‰,特等奖获奖比例为1‰,一等奖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获奖比例为30‰,三等奖获奖比例为50‰。
2. 获奖证书: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向所在学校颁发奖状,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向获优秀组织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向其所在的单位颁发奖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院校的颁奖形式自定。
四、报名方法和竞赛经费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22日(每天8:30—11:30;13:00—1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办法:
大一和大二学生,以英语教学班为单位报名(不受理个人报名),将电子报名表和报名费统一交给本班英语教师或直接交到大学外语教学部331办公室(黄老师)。
大三和大四学生可以单独报名,电子报名表发送到邮箱waiyubu@qq.com,报名费直接交到大学外语教学部331办公室(黄老师)。
(三)报名地点:大学外语教学部331办公室。
(四)报名费:根据2017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要求,每人收取报名费30元。
大学外语教学部
2016-12-14
附件:2017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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