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推荐丨徐海静:《法学视阈下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以公私合作为目标》
徐海静著:《法学视阈下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以公私合作为目标》,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作者简介】
徐海静,女,1980年2月生,法学博士,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辽宁奥启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学。兼任辽宁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宪法行政法学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法律援助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成果:在《社会科学研究》《理论与改革》《社会科学辑刊》等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获批主持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法学会、辽宁省委统战部等省部级项目多项。
【内容简介】
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治理模式存在治理主体分散、职能冲突、目标偏移、手段不足等突出问题,而公私合作奉行开放、参与、合作、共赢的法治理念,能够调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积极性,激发政府、市场、社会的活力,是顺应我国现实需要的新型治理模式,探寻公私合作的运行机制和配套机制是环境治理模式创新的关键。
【著作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一、研究缘起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内研究现状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第四节 创新点
第二章 作为国家义务的环境治理
第一节 中国现实的环境问题
一、我国环境问题之所在
二、环境问题之特点
第二节 国家环境义务的理论证成
一、国家环境义务的国际法规范
二、国家环境义务的宪法规范
第三节 国家环境治理任务的现实需要
一、国家环境治理任务
二、国家环境治理任务的扩张
第四节 国家环境治理任务与治理模式选择
第三章 命令控制型环境治理模式的失衡
第一节 命令控制型环境治理模式及表现
一、命令控制型环境治理政策
二、命令控制型环境治理体制
三、命令控制型环境治理手段
第二节 命令控制型环境治理模式的困境
一、主体结构的失衡:官僚制组织结构局限
二、目标结构的失衡:环境治理目标单一化
三、工具结构的失衡:环境治理手段匮乏
四、决策结构的失衡:环境治理决策与执行认同危机
第三节 时代呼唤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
第四章 公私合作环境治理模式的兴起与探寻
第一节 公私合作的内涵界定
一、公私合作概念的缘起
二、公私合作概念的界定
三、公私合作的要件
四、公私合作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 公私合作的范畴及类型
一、公私合作的“游离”区域
二、公私合作的“禁区”
三、公私合作的类型及发展趋势
第三节 公私合作的法理基础
一、既有理论回顾
二、公私合作治理理论再探
第四节 公私合作治理的动因与走向
第五章 公私合作环境治理模式的应然分析
第一节 公私合作治理模式的伦理基础
一、环境伦理的个体认同与集体认同
二、环境伦理认同的发展与演变
三、“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伦理集体认同的适当性与可行性
四、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集体认同的建构
第二节 公私合作开展环境治理模式的参与主体
一、多元的主体伙伴关系网络
二、参与主体的法律地位
三、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 公私合作开展环境治理模式的运作机制
一、政府环境权力下放转移机制
二、公民社会的自治机制
三、治理主体的沟通商谈机制
四、治理中的责任分配机制
五、利益冲突的法律救济机制
第四节 公私合作治理模式的工具选择与运用
第六章 公私合作环境治理模式的实然分析
第一节 成功的喜悦:合肥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资产权益转让项目
一、案情回顾
二、经验借鉴
第二节 走过的弯路:大连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一、案情回顾
二、经验借鉴
第三节 失败的痛楚:长春汇津污水处理项目及武汉汤逊湖污水处理项目
一、长春汇津污水处理项目
二、武汉汤逊湖污水处理项目
第四节 环境合作治理项目成败的因素分析及法律应对
一、公私合作环境治理成败的因素分析
二、公私合作环境治理成败的法律应对
第七章 结语:法律约束下公私合作开展环境治理的绿色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