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新生专业学习能力,促进学科思维的形成,同时增加同学们对本院教师教学风格及学科建设情况的了解。法学院于10月10日晚在博文楼211组织开展“新生面对面”活动。本次活动由法学院副院长杨彬主持,活动有幸邀请到学院民商法学系崔丽老师与同学们展开深入交流。
杨彬副院长就崔丽老师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及负责项目向同学们进行了简单介绍后,活动正式开始。崔丽老师围绕“如何认识法律”这一主题从“程序、证据、权利与义务”三个维度出发,通过对“重庆‘烟灰缸’、周立波释放”等法律实务中典型案例精彩的分析与讲解,向同学们强调了法律思维在本学科学习中的重要性,并为同学们在日后的学习过程中就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提供方法。
崔丽老师借用“爱因斯坦与小板凳”故事,告诉同学们“大学是宽容而温柔,它给你充足的时间提前做很多只丑陋的‘小板凳’”,使同学们对“如何是真正的大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随后,崔丽老师就“如何认识自我”这一话题与同学们展开讨论,同学们积极发言说出心中想法,老师借用“小和尚卖石头”故事中的哲学价值,告诉同学们“人是环境产物,敢于想象和追求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要相信自己并为自己的目标而努力。”并期望同学们“合理利用平台、大学志存高远;正确认识自我,挖掘自身潜力。”最后崔丽老师祝愿同学们在未来拥有一个完美无瑕的大学生活,在沈师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抒写自己的精彩篇章。
通过此次“新生面对面”活动,促进了师生之间的进一步交流及我院学术文化氛围的营造,同时拓宽同学们的知识面和眼界,在以后的学习中有了更坚定的目标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