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第101期青年法学论坛成功举行

    10月14日(本周三),下午1时30分,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慧聚盛京,民法讲堂”在田家炳教育书院109报告厅顺利举行。本期论坛我们邀请到郭佳宁老师为我们做主题为“侵权与犯罪交叉案件中私权救济优先的实现路径”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杨彬副院长主持,杜换涛副教授作与谈人,部分教师及研究生参加。

主讲人介绍

    郭佳宁,女,民商法博士,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侵权,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一项,出版专著二部,发表期刊论文若干。

 

 

    郭佳宁副教授将本次讲座分为四部分:一是我国现行侵权与犯罪交叉案件处理模式及依据,二是刑事涉案财产处理程序对私权救济的限制,三是在损害赔偿范围上对私权救济的限制,四是我国现行处理模式存在的其他缺陷。在第一个部分中,郭佳宁副教授列举了主要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出要实现私权救济优先,首先要树立私权救济优先的价值理念,对待私权应是尊重的而非功利的。随后郭佳宁副教授讲述了在实体法律关系上,必须保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认定和判断的独立性,尤其是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应被不当限制。最后郭佳宁副教授以民法在解决如盗赃物、遗失物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认为涉及刑事案件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也应适用侵权法律规范,私人权利的救济要交由民法予以解决,将民事诉讼的程序发动权和程序选择权归还给侵权受害人,并进行刑民分离诉讼的改革。

   在与谈环节,与谈人杜换涛副教授就该讲座的内容提出自己的问题与想法,同学们也踊跃参与、积极提问,郭佳宁副教授针对提问一一进行了专业性解答。

   “慧聚盛京,民法讲堂”是法学院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知名学者与学生之间的学术交流能够让信息、思想、观点得到及时更新,碰撞出新的火花。更大程度上激发教师和学生的研究热情,进而启迪思想、创新学术、提高能力,更好地研究、传播、普及法律知识,为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