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鹏辉,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研究生专业水平论文评价专家,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沈阳市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行为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在《光明日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50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等科研课题十余项,连续五届获辽宁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
政协沈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召开在即
委员们带着新使命新期待
做客《委员面对面》演播间
回应关切 畅谈发展
一件件优秀提案
展示着政协委员履职的硕果
记者:我们常说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这里所依的“法”是指什么?
田鹏辉:一是指宪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是指部门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各类法律法规既是裁判规范,也是行为规范,为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划定了行为边界。
三是指人民利益。我们天天讲改革、讲创新,而改革和创新就意味着对现有制度框架和法律规范的突破。衡量改革、创新是否可行的标准就是看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福祉,此项改革和创新就值得鼓励和推广,这符合一句非常古老的法律格言---人民的幸福是最高的法律。
记者:您认为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最大的优势体现在哪里?
田鹏辉:法治是治国之重器,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更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正当权益,实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
记者:如何依托法治方式探索出一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沈阳路径”?请具体谈一谈。
田鹏辉:一是完善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现代化的市域社会治理是多元参与、开放共治的社会治理,应积极推动政府、社会力量和基层群众同向发力,打造人人尽责、人人尽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是探索触角前置的治理方式。针对沈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焦点问题,充分发挥市域层面的行政司法部门在资源调配和统筹协调方面的优势,提高预测各类风险能力,在风险防控中化被动为主动。
三是抓住街道社区的治理重心。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和构建平安社会的基石。市域社会治理的重头戏在街道社区,应继续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不断为居民提供精细化、精准化服务。
四是强化数据驱动的治理效能。沈阳作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是大数据发展的主阵地,应充分实现政务数据资源的共用、共享, 进一步让数据新起来、跑起来、活起来,从而提升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记者:随着“十四五”的到来,沈阳如何迈入法治城市建设的下一程 ?
田鹏辉:沈阳市委市政府在反腐倡廉、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要继续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政府带头守法,进而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让守法成为市民的日常习惯。
记者:去年沈阳开展了“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怎么让人人都参与到法治建设当中来,让群众收获更多的法治获得感 ?
田鹏辉: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如果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真正能感受到“违法者付出代价、守法者得到保护”,自然就会信仰法律、敬畏法律、依靠法律、遵守法律,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也自然就会成为人民群众自觉的意识和自愿的行动。
记者:2021年全会您关注哪些问题,会带来哪些提案 ?
田鹏辉:一年来,值得关注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太多了,我主要关注“如何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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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提案原文
关于用法治方式推动沈阳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提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战略部署。2019年12月3日,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明确提出“积极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沈阳作为东北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在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在共建共治共享、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有序参与、社区基层治理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必须用法治的方式推动沈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使沈阳真正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
为此,建议:
完善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
现代化的市域社会治理是多元参与、开放共治的社会治理,应积极推动政府、社会力量和基层群众同向发力,打造人人尽责、人人尽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是完善工会、企业、仲裁、司法“四方共助”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二是强化社会力量协同治理,积极引导公证机构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建立“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的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机制,逐步向“公证+”延伸。三是鼓励基层群众民主治理。随着沈阳招商引资和吸引人才力度的不断加大,外来人口和外籍人口会越来越多,应立足国际化定位,积极探索将外来人员、外籍人士等“新沈阳人”纳入自治组织,开展协商自治。
探索触角前置的治理方式
针对沈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焦点问题,充分发挥市域层面的行政司法、资源调配和统筹协调的优势,精心谋划、整体设计,在风险防控中化被动为主动。一是针对房地产、涉众金融等热点领域,开展常态化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是可以设置“沈阳百姓”APP,发动社会力量上报隐患,参与治理,建立情报动态掌握、形势动态研判、策略动态调整工作机制;三是运用现代通讯技术,延伸工作触角,对治安高危人员及时发送普法信息,关注活动轨迹,必要时上门查访警示,提高预测各类风险能力。
抓住街道社区的治理重心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和构建平安社会的基石。市域社会治理的重头戏在街道社区,应继续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不断提供精细化、精准化服务。一是在经济开发区、城乡接合部等社会结构复杂、纠纷易发多发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对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纠纷化解工作,让基层群众零距离接触司法,使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二是立足城市小区这一“最小单元”,开发小区治理平台,推动小区事项网上投票、风险隐患网上填报、民生服务网上办理,打造“家安、路安、心安”的基层治理模式。三是应通过立法明确规定,政府、企业和社会自治组织参与治理的各自职责,调动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打造社区治理的民主阵地。四是通过立法实现对物业公司等非政府治理主体的“赋权”,让物业公司等非政府治理主体从单纯的服务提供者转变为有效的治理参与者,从而切实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社区治理效率。
强化数据驱动的治理效能
沈阳作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是大数据发展的主阵地,应依据《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进一步强化数据治理效能。一是让数据新起来。推进全市统一的社会治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实时对接公安、医疗、社保、住房等系统,搭建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共享高速路,确保数据实时动态更新。二是让数据跑起来。把公安、社保、教育、应急管理等多个部门多项社会治理服务事项,全部装进手机平台,让市民和企业办事更加方便快捷。三是让数据活起来。加快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建设,为法院、公安、公证等部门提供社会治理大数据对比、分析服务,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
全会在即 提案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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