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学位授予单位
名称:沈阳师范大学
代码:10166
授权学科
名称:法学
代码:0301
授权级别
□博 士
√硕 士
沈阳师范大学
2022年3月
一、总体概况
(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1996年4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沈阳师范大学法律系取得了辽宁省首个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批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目前设置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系、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8个二级学科。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与建设,法学学科及学位点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和骄人的业绩。
(二)学科专业简介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学科由著名法学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霍存福教授学科负责人,以法学理论和法律史基础学科为龙头,与各部门法学交叉共融研究为特色,引领和辐射以刑法学和民商法学为优势的其他二级学科的发展。法学院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下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国际法学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还有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授权点。
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思政课程建设与课程思政落实情况
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上,积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研究生课程的总指导,在培养方案修订中设置课程思政学时,将课程思政内容在教学大纲、教案中充分体现。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师团,面向2021级入学的全体研究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
(二)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情况
授权点在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方面,着重突出政治标准,定期开展思政队伍培训,将辅导员、班导师、行政队伍纳入思政工作队伍,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推行“实践导师”制,聘请检察院、法院和律师行业实务专家授课,促进学生知行合一。开展“法学专家论坛”“青年法学论坛”“鲤鱼沙龙”等活动,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讲学、年轻教师展示、青年学子交流,营造浓厚学术氛围。
三、研究生培养与教学工作
(一)师资队伍
1.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授权点紧紧围绕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这一核心任务做实统筹设计,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健全制度体系,修订完善《法学院师德师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做到有章可循;严把选人用人关,把思想政治考核作为教师招聘和导师遴选、职称评聘、评奖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标准;落实惩戒机制,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实行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注重思想铸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根据学科特点,优化党支部设置、配齐“双带头”书记,坚持党建引领,通过班子带动党员、党员带动全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通过党日活动、理论学习日等形式,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师德失范处理办法等制度,对标《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涵育师德师风。
2.主要师资队伍情况
法学学科现有专职教师和研究人员51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5人,讲师1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人。学缘结构大部分为国家“211”和“985”重点大学毕业的硕士和博士。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0人,平均年龄44岁,具有国内、省内知名专家1人。
3.导师队伍建设规划
按照学校要求严格遴选导师,符合学院自身发展的特点,进一步扩大导师队伍。2021年共有6名教师申报并遴选为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二)课程教学
1.本学位授权点各二级学科的学位专业课程、主要专业选修课、面向学生层次及主讲教师
(1)法学理论(030101)
学位专业课程:法理学、法哲学、法政治学、法社会学
主要专业选修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律英语、法学方法论、比较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史专论、立法学、宪法学、法学论文写作指导、民法学、刑法学、司法制度、法律职业道德
课程面向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必修课主讲教师主要为法学理论专业教师,选修课还包括民商法学、刑法学等其他专业课教师。
(2)法律史(030102)
学位专业课程:中国法律文献学、中国法制史专论、中国法律思想史专论、西方法律思想史
主要专业选修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律英语、法学方法论、法理学、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概论、中国刑法史、中国民法史、中国诉讼法史、宪法学、罗马法、中国诉讼法史、民法学、刑法学
课程面向法律史专业研究生,必修课主讲教师主要为法律史专业教师,选修课还包括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刑法学等其他专业课教师。
(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2)
学位专业课程:宪法学、行政法学总论、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分论
主要专业选修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律英语、法学方法论、法理学、比较宪法学、行政法实务、政府法制专题、立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司法制度、法律职业道德
课程面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必修课主讲教师主要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教师,选修课还包括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刑法学等其他专业课教师。
(4)刑法学(030104)
学位专业课程:刑法总论、刑法各论、英美法系刑法学、中国刑法史
主要专业选修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律英语、法学方法论、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学、刑事政策学、民法学、司法制度、法律职业伦理
课程面向刑法学专业研究生,必修课主讲教师主要为刑法学专业教师,选修课还包括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宪法学、诉讼法学等其他专业课教师。
(5)民商法学(030105)
学位专业课程:民法总论、商法学理论基础、物权法、债权法
主要专业选修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律英语、法学方法论、法理学、宪法学、侵权行为法、罗马法、知识产权法、企业与公司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票据法、刑法学
课程面向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必修课主讲教师主要为民商法学专业教师,选修课还包括法学理论、刑法学、宪法学、经济法学等其他专业课教师。
(6)诉讼法学(030106)
学位专业课程:刑法学专题、民法学专题、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主要专业选修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律英语、法学方法论、法理学、宪法学、刑事证据法学、民事证据法学、司法制度、法律职业伦理
课程面向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必修课主讲教师主要为诉讼法学专业教师,选修课还包括法学理论、刑法学、民法学、宪法学等其他专业课教师。
(7)经济法学(030107)
学位专业课程:经济学原理、竞争法、金融法、企业与公司法
主要专业选修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律英语、法学方法论、法理学、宪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财税法、银行法、破产法、知识产权法、民法学、刑法学
课程面向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必修课主讲教师主要为经济法学专业教师,选修课还包括法学理论、刑法学、宪法学、民商法学等其他专业课教师。
(8)国际法学(030109)
学位专业课程: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导论、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
主要专业选修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律英语、法学方法论、法理学、宪法学、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世贸组织法、民法学、刑法学
课程面向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必修课主讲教师主要为国际法学专业教师,选修课还包括法学理论、刑法学、宪法学、民商法学等其他专业课教师。
2.课程教学质量和持续改进机制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教指委的指导方针和法律学科的专业特色,制定了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的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制定了完善的课程教学大纲,每门课程按照统一模式设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内容。
在任课教师选用方面要求严格,所有研究生课程,特别是专业必修课,全部由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开课;制定了完备的评价机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学时饱满。
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任课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活动,2021年获批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9项、辽宁省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6项、辽宁省教改项目1项。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出台了《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沈师大校〔2021〕116号),学院教师积极申报,获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2项。
3.教材建设情况
授课教师基本选用马工程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具权威性的教材。
(三)导师指导
1.导师选聘、培训和考核情况
2021年授权点根据《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管理办法》(沈师大校〔2021〕211号)新增学术型研究生导师7人,并按照《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管理办法》(沈师大校[2021]218号)针对新增研究生导师进行岗前培训,针对在岗研究生导师进行专题培训。
2.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制度要求与执行情况
授权点根据《沈阳师范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沈师大委〔2018〕31号)、《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聘任与管理办法》(沈师大校〔2019〕221号)制定了《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从政治方向、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研究生培养职责、师生互动机制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授权点积极贯彻执行校、院两级规章制度,对研究生导师进行严格的管理。着重在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提升、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等方面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的管理。
(四)学术训练
1.研究生参与学术训练情况
为优化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学科内采取积极的措施去激发研究生的科研积极性。2021年,我校法学硕士研究生共公开发表论文49篇,获得各项奖项20项,参与科研课题7项。
2.研究生实习、实践的组织、落实、考核情况
2021年授权点3月、9月组织学术学位研究生参与实习70余人次,其中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院实习1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10人、法学院留用实习7人以及自主实习50余人。实习研究生全部通过顺利完成实习考核,实习单位反馈意见良好。
(五)学术交流
1.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的基本情况
我院一直来高度重视并且大力支持本院同学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其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做学术报告更是重中之重。学院希望通过组织国际交流活动促使本院的研究生能够充分认识到学术会议的重要性,能够在参会期间与其他学者进行互动、交流,希望同学们在学术会议上敢于展现自我,把握提高自身学术水平的机会。学术交流活动不仅开拓了自身的视野和眼界,而且极大地提升了学术科研水平。受疫情等因素影响,2021年度未参与国外学术交流活动。
2.研究生参与国内学术交流的基本情况
法律学科有良好的学术交流传统,2021年为研究生举办学术报告31场学术报告,其中邀请10名国内学术、行业专家为学生做主题报告。主办、承办国内学术会议7次,多名老师在会议上积极发言,并且进行专题学术交流。
另外,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对于优秀研究生学校及学院内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六)质量保证
1.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
授权点注重通过监控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从培养方案的制定(《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制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沈师大校〔2021〕154号)、课程教学改进(《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沈师大校〔2019〕183号)、论文质量提升(《沈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沈师大校〔2019〕79号)以及组织实践教学等方面保证研究生全过程培养质量。
2.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有关硕士学位论文事项,从论文选题工作开始,鼓励和激励研究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创造性地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从学位论文的研究价值、研究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创新性以及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查,所有研究生论文均采用盲审和参加省学位办的抽检。2021年授权点4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学位评定委员会严格根据学位授予规则根据答辩委员会决议、申请人课程成绩、政治思想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核,投票决议是否授予学位。
3.强化指导教师质量管控责任
授权点根据《沈阳师范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实行研究生培养导师负责制。明确导师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主导作用和第一责任制。实行导师问责制,对培养质量出现问题的导师,包括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连续两年复制比超过规定限制的导师,视情况分别采取质量约谈、限招、停招等处理,直至取消导师资格。
4.分流淘汰机制
授权点对学术学位研究生进行严格的分流管理,有助于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动力和激情。对没有按期完成学习、研究任务、论文写作的同学,进行延期毕业、留级学习、退学等方式。2021年有1名刑法学专业研究生由于没有通过论文抽检评议,未被授予硕士学位。
(七)就业发展
1.本学位点毕业研究生的就业率、就业去向分析
2021年就业形势较好,就业率为97%,毕业的60名法学硕士就业人数58人,党政机关8人,企业21人,其他29人。
2.用人单位意见反馈
用人单位基本上对毕业生的工作满意度高,给予能够胜任职业、职业道德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等肯定性评价,大部分用人单位愿意继续招聘学位授权点毕业生。并对加强职业技能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提出建议。
3.毕业生发展质量调查情况
毕业生发展情况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通过了解毕业生的情况,有助于动态评估、监控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情况,并进一步掌握各单位对学校培养人才满意程度与需求状况。经过多方面的了解,2021届毕业生发展质量情况良好。
四、研究生教育支撑条件
(一)科学研究
本学位点本年度完成的主要科研项目以及在研项目情况。
法学学科贯彻“强管理、重服务、育队伍、出精品”的工作理念,通过强化科研管理,建立、健全科研制度、凝练科研队伍、打造科研精品、营造科研氛围,科研成果丰硕。2021年,学位点获批国家级项目2项,获批省部级项目43项,获批市级项目6项,获批项目经费52万元。
(二)支撑平台
本学位点支撑研究生学习、科研、实习的平台情况。
校图书馆和学院图书资料中心现有中外文法律专业藏书12万余册,法学类期刊60多种,法学教学案例案卷200余册。集模拟法庭(刑事、民事各一)、法务实训室、案例研讨室、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谈判室、法务仿真实验室、证据技术实验室等为一体的千余平米的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引进健全、先进的设备仪器达500多万元,为法学实践教学创造了一流的条件。
学院与公检法司和企业等20余家单位建立了实践教学和实习就业基地,方便了学生专业实习和就业。
(三)奖助体系
本学位点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制度建设,奖助水平、覆盖面等情况。
国家、学校、学院三级奖助贷体系的建立为优秀的法律硕士研究生给予了继续努力和前进的动力,为特困学生的学习带来了生活上的稳定保障。学校、学院制定了《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沈师大校〔2021〕114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沈师大校〔2021〕115号)、《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保障研究生奖助贷体系的贯彻落实。奖助学金的覆盖面大概为50%,特等奖学金1万,一等八千,二等六千,三等四千2021年根据沈阳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春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及《法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要求,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审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授权点有5人获得国家奖学金总计10万元,有41人次获得学业奖学金43.6万元。授权点通过对“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奖励水平在辽宁省内居于前列,覆盖面高达80%以上。
五、学位点社会服务贡献情况
我校法学学科社会服务作为学科发展全链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研究、师资建设的重要外延,是社会化服务的延伸,是教育成果的体现,是高校服务全国、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体现。我校法学学科依托学科优势,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智库作用,为政策法规和战略规划制定建言献策,2021年车流畅、杨利雅两位老师获批2项省市级批示;举办重要会议论坛,创办学术期刊,法律文化研究中心编辑出版《法律文化论丛》,发挥文化传承创新作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论丛获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开展普法活动等方面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服务社会的职能,并呈现出高端化、专业化以及基层化的特色。法学院积极开展科学普及等社会公共与公益服务。法学院联合社区成立“反家暴中心”,在社区建立法律诊所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举办“社区法律讲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成立了民法典讲师团,具备各类公益民法典普法讲座,零距离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讲师团2021年围绕未成年人法律宣传进行了一系列宣讲活动。
2021年研究会在服务辽宁经济全面振兴发展方面下足文章,按照高校要为服务地方经济献计献策的要求,着力为党委政府决策提出资政建议。法学教育研究会与辽宁省依法治省办组成“辽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课题组”,为辽宁省法学会提交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法治辽宁建设新局面》的资政建言,为辽宁省委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提供理论阐释和理论依据。
六、本学位点建设的特色和亮点
(一)法律文化研究
授权点法律史专业以著名法学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霍存福教授为学科带头人。法律文化研究以自信的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法律传统、自觉的引领世界多元法律文化的协同发展为目标,以挖掘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建构先进且适于本土的法律制度、促进和谐公正的法律实践、培养卓越的法律精英、培育理性且具有民族性的法律文化等五个方面为研究任务,依托霍存福教授领衔的,与西北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组建的法律文化协同创新中心开展研究,取得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在内的若干丰富成果。法律文化研究中心编辑出版《法律文化论丛》,发挥文化传承创新作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论丛倡导今古相参,中西互证,主要刊有关法律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研究作品,聚焦精神文化中的制度文化、观念文化的学术作品,论丛获得了良好的学术声誉。辽宁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分别围绕法官文化、检察文化、契约文化、法典编纂、依法治官等主题召开了学术研讨会。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2021年授权点成立了校属科研机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心暨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中心以法学理论专业为基础,整合学院研究力量,围绕中央、省委关注的难点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学课程思政两个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学习、研究和研讨,同时针对法学院研究生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学工作。2021年举办专题学术研讨会1次,会议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高校法学课程思政课建设展开了专题讨论,全省20余家高校,百余师生参与主题讨论和论文撰写。参加大连海事大学主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学与研究暨〈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研讨会》,同东北三省法学教师进行了交流。
研究中心与辽宁省依法治省办组成“辽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课题组”,为辽宁省法学会提交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法治辽宁建设新局面》的资政建言,为辽宁省委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提供理论阐释和理论依据。
(三)建立高端智库
授权点发展体现高端化,建立高端智库,法学院法律与公共政策高端智库,为各级政府及社会组织提供涉及包括信访条例的改革、司法公信力的评价等方面的高效优质、全方位法律与公共政策咨询服务。在新华内参发表的资政建议,获得了中央领导和各部委批示,资政建议专业度,批示的级别和层次不断提高。授权点教师提出提出的“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法治保障”一题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为专项研究课题。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存在研究生科研能力、导师队伍能力有待提高,省优秀学位论文、优秀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精品课、应届研究生考博率数量不高等问题。主要原因如下:
1.研究生导师高水平科研成果分布不均匀
授权点每年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的高水平科研成果,主要是由部分研究生导师完成的,授权点其他研究生导师的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仍然处于科研成果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状况。研究生导师科研能力不足,直接导致未能获得优秀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精品课的成绩。同时也导致法学硕士研究生难以参与高水平的科研项目以及研究成果的研究过程,难以产生强烈的学术意识,养成良好的学术习惯。
2. 法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意识不强
法学硕士研究生未能有效参与研究生导师的科学研究工作,未能产生强烈学术意识、养成良好学术习惯、营造热烈的学术氛围,导致了省优秀学位论文、应届研究生考博率数量不高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思路措施。
1.以“学术养成”为核心的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
(1)凝练专业方向,创新设计课程
结合专业导师研究特长,瞄准学术研究热点和领域,各二级专业设置和调整专业方向。并根据学术发展动向,有针对性的对原课程设置和新设计课程进行评估,删减或更新学术理论陈旧、创新能力不强、跨学科等前沿理论缺乏的课程或课程内容;动态设置研究生学位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程,增强课程的学术研究性和前瞻性;有目的性的设计跨学科和新学科领域课程,提升导师和学生的学术创新能力。
目标是通过各专业方向和创新课程的设置,完善学术研究生课程体系,逐步实现各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与创新能力共增长、学术与实务相融合态势,构建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课程群。
(2)创新授课模式,尝试导师组授课
学位基础课一般为各二级学科最基础、课程设置最稳定的理论课程。目前法学硕士专业中,有部分专业的学位基础课由2位以上的导师承担,效果良好。学院将尝试推进导师组授课模式,将学位基础课的授课由学科内3名以上导师负责,课程时间和研讨内容将更加集中,氛围将更加热烈,从而达到授课质量大大提升的目的。
(3)开展学术素养与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①学术论文写作能力提升:包括课堂讨论性论文、结课论文、研究生学术文化节学术论文竞赛、文献综述报告等。
②学术研究能力提升:包括专业读书会、研究生学术文化节书评评比、参与导师项目研究等。
③学术交流能力提升:包括院内研究生“鲤鱼沙龙”学术报告会、校内研究生报告、参与各级法学会各类学术研讨会等。
2.以“培养需求”为目标的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改革
(1)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与科研业绩成果相连接
严格按照导师遴选要求确定导师资格,侧重导师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以教师年度科研成果是否合格确定是否指导下一年度学术学位研究生,将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与导师科研业绩成果相连接。科研业绩成果突出的导师或科研型导师,可以单选择指导学术学位研究生,或者相对增加学术学位研究生,减少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科研能力突出、业绩成果丰厚、学历学位高、责任心强的年轻骨干讲师评聘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
(2)强化导师责任制
完善论文抽检、导师招生条件认定和规范性审查制度,倒逼相关二级学科和导师提升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拟制定《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办法》和《法学院研究生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办法》,公布学位论文检测和外审结果,并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进行通报批评,责成二级学科提出整改意见,严重的论文,停止或减少研究生导师招生人数。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硕士授权点学位点将大力促进法学学术研究和法学研究生教育相融合,“学术”提升和“创新”培养效果显著,导师队伍能力突出,省优秀学位论文、优秀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精品课、应届研究生考博率、服务社会等成果和业绩创造突破性进展,为打造省内一流学科、国内知名学科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