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法学学科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法治现代化专题会议


723日上午,在校部303会议室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法治现代化专题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现代化专题,结合法学学科工作实际开展集体交流研讨。校长杨松主持会议并讲话法学院教师代表出席会议。

杨松校长传达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就会议精神提出四点学习建议。一是必须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历史意义。大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担当决心。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任务,到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改革始终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二是必须深刻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作为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的重要抓手”,中国式现代化探索了人类实现现代化的新道路,运用法治方法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以法治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在实践中以改革创新推动事业长远发展。三是必须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于改革和法治辩证关系的重要理论意义。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着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的相互协调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改革与立法相衔接助力我国挺进改革深水区,在改革中完善和发展法律,切实解决法治进程风险顽疾。四是必须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于法学教育的重要指导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法学学科必须深刻领会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精神,贯彻落实人才发展、办学模式、课程思政、学科布局等体制机制改革,以更大决心、更大勇气和更大力度推进法学学科教育改革工作落实,努力取得重大突破。

专题学习会议上,法学院教师代表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紧扣《决定》,结合日常教学、科研过程中所思所获,依次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要以本次专题学习教育为契机,找准与法学学科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实际成效转化为培养新时代法治人才的生动实践,努力以法学教育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